粗麻编织的上衣和长裤,破旧而肥大。皮甲同样满是裂痕和污渍。只有麻鞋算是新的。 乌木长枪很长,立起来比高正阳足足高了两尺还多。铁质的三棱枪头已经锈迹斑斑。 高正阳还算满意。衣服再不合身,也比他身上的破皮袄要强。 而且,他终于有鞋穿了,不用在赤脚满地乱走。最让他满意的,是剃了光头。 他原本的一头乱糟糟长发,也不知多久没洗过,已经粘连在一起,发出浓郁的酸味。 更可怕的是,长发已经成了虱子窝。这种小寄生虫,找了个安家的好地方。 变成光头,高正阳就觉浑身清爽。对男人来说。头发还是越短越容易打理。也更卫生。 这样的举动,免不了要遭到其他少年的嘲笑。 发给高正阳的乌木枪有些长,但对他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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